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8月25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721號函 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 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 能計畫」。 

三、115年度旨揭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 六)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公告並鼓勵校內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為(24220)新 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14|

{{ $t('FEZ005')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