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或其公告之學校、 機構或法人辦理之臺灣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語 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認證,申請旨揭獎勵計畫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4年8月1日至 115年7月31日間,先予敘明。
三、申請獎勵教師及學生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各校申請資料請於115年7月31日(星期五)前依學層繳交 至承辦學校,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詢問:
(一)國中小:南港國小,承辦人傅鈺惠教師,連絡電話:02- 2783-4678分機2409,電子信箱:00395@nkps.tp.edu. tw。
(二)高中職:誠正國中,承辦人陳彥勳教師,連絡電話:02- 2782-8094分機1223,電子信箱:md11135@gs. 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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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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