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0007440A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 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 本測驗網站(網址:https://compete.law.moj.gov. tw),提供各學校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 使用,歡迎各校踴躍使用本測驗網站資源。
三、為鼓勵及推廣各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使用本測驗 網站,如學生已於114年「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 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17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 帳號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 號。若於第17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本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 「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四、為鼓勵各校善用本測驗網站作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 驗」之評量平臺,了解學生法治教育學習成效,法務部提 供各校1名專屬帳號可下載學生測驗成績,以利知悉學校法 治教學成效,其專屬查詢帳號皆可持續使用,如無異動, 無需每年申請。
五、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 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 稱帳號使用聲明書)並至本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 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帳號使用聲明書並填寫 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若學校已於第17屆競賽活動完 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本測驗網站繼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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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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