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本府交下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3日府授教終字第 11402649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 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 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 請逕至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下載參 閱。 三、因全國競賽文稿須及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並減少 爭,僅受理第2次修正建議。 四、倘貴校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 附),並於114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核章掃描 檔寄予本局承辦人(az8959@gov.taipei),逾期恕不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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