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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欲參加114學年度北市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的同學,務必於9/1(一)-11(四)上【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報名。列印報名表後須送至學務處訓育組審核方完成報名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一、報名規定:

 (一)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網址: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未完成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

 1、「團體項目」及「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生之 個人項目」:完成網路登記後,列印報名表經校內核 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臺北市五項藝術 比賽網站,逾時不予受理。(無需寄送紙本報名表)

 2、「本市外僑學校、台商子弟學校及大專校院學生之個人項目」:列印正式報名表,需經參賽者簽章後(未 滿18歲之參賽者,報名表由法定代理人簽章),無需 經學校核章。由報名者將簽章之報名表,連同附照片 學生證正反面或附照片在學證明書一份,掃描上傳電 子檔至系統。

 (二)報名時間: 

1、網路報名:114年9月1日(星期一)9:00至9月11日 (星期四)23:59止,並同時關閉登記報名系統。 

2、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完成上網登記即可列印報名 表,並請儘速完成學校核章。

3、上傳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14年9月1日(星期一) 9:00至114年9月17日(星期三)23:59止。

二、比賽日期: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4年9月26日(星期五) 公告於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一)團體項目:預定自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起至10月31 日(星期五)辦理。 

(二)個人項目:預定自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起至11月13 日(星期四)辦理。

 三、其他報名相關規定: 

(一)個人項目需繳交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符合本 實施計畫第拾貳點第一項第4款者,須於114年9月11日 (星期四)前繳交臺北市114學年度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 願申請表至臺北市仁愛國民中學。

 (二)大專學生於110及112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 69 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1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初賽及決賽。

 四、實施計畫修正重點,茲摘述如下: 

(一)依全國賽規定,修正A組(就讀音樂班、科、系、所者) 資格說明,以及團體項目A組混合組隊之參賽人員規 定。

 (二)本學年度辦理個人項目共13類、計106個類組,依全國賽 規定,個人項目均辦理全區決賽(國小中提琴類組列為 全國決賽項目)。

 (三)依全國賽規定,「室內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之候 補人員增至2人。

 (四)具逕行參加全國賽資格之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者,得參 加本市初賽,惟不佔本市決賽代表權額度。此類資格人 員應依逕行參加全國賽之資格參加決賽,不得以參加初 賽取得決賽代表權。

 (五)具逕行參加全國賽資格之團體項目者,可逕依全國賽規 定報名決賽,毋須向本局提交參賽意願書。惟放棄參加 決賽者,須提交「棄賽聲明書」(團體項目必須與所有 參賽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並函報本局、副知仁愛國 中)。

五、114學年度指定曲已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本市口琴四重奏國小組試辦項目指定曲已公告於臺北市五項藝 術比賽網站,請逕行下載查詢。 

六、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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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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