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 2條、第14條修正發布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6 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701756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原住民族與少 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陳科員,電話:(04)3706-1252。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6-27|

{{ $t('FEZ005')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