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1387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 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 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教育部特訂定旨揭實施 計畫,以表揚「113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 立各級學校」;另3年內(113年、112年、111年)曾接受 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三、本計畫遴選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113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 各級學校,惟3年內(113年、112年、111年)曾接受本 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參與本次遴選。
(二)參與方式:請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依學層函報並郵寄書面資料正本予本局,逾時不候。
(三)薦送資料:
1、薦送資料表頁數至多達30頁(含佐證資料),需寄送 核章正本1式2份。 2、學校品德教育推行概況簡報檔1份。
3、授權書1份,需寄送核章正本。
4、3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1份(檔案類型 須為 mp4)。
5、包含上開資料電子檔之光碟1份。
四、為鼓勵學校致力推展品德教育,本計畫獲教育部表揚之績 優學校每校得敘獎記功1次1人、嘉獎2次4人(含校長)、 嘉獎1次4人;另本局將於各送審學校中擇優獎勵2至5校, 每校得敘獎嘉獎2次1人、嘉獎1次4人(含校長)。 五、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 「重要業務專區→學生事務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 區→ 品德教育」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 moe.edu.tw/ED2800/News.aspx? n=2905DA9F6A417FED&sms=5A0BB383D955741C)。
六、本局各學層承辦人如下:
(一)國中:中等教育科,黃美琪科員,1999分機6353。
(二)高中:中等教育科,翁一傑科員,1999分機6362。
(三)高職:技職教育科,曾立琦科員,1999分機6354。
七、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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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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