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事務組|
一、依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應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及「切結書」,授權他人代辦者請另填寫「授權書」,並將上列資料於1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下午16時前送達本校總務處,經本校現場審查申請人本人有照之身分證件、委託代辦者請出具雙方有照之身份證件合格者始受理申請書,逾期送件者不受理。書面審查申請書合格者額滿抽籤時間另案公告(預計3月12日公告合格者名單、3月13日上午10:00時抽籤)。
三、本校各單位舉辦正式比賽或活動必須收回使用有關場地自行使用時,得優先使用之,原使用單位應停止或改期使用。如無法改期者,無息退還所繳納之費用,使用者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四、可借用時段如下:
本校係長期租用,一期3個月,無法單租,請注意。
租借時段 | 時段1 | 時段2 | 時段3 |
每周一 | 19:30-21:30 | - | - |
每周二 | 19:30-21:30 | - | - |
每周三 | 19:30-21:30 | - | - |
每周四 | 19:30-21:30 | - | - |
每周六 | 08:30-12:30 | 13:30-17:30 | 18:00-22:00 |
五、租借球種類:籃球、排球、羽球
提供球柱,球網等耗品自備。
六、有關場地開放相關事項(含場地申請書、切結書及開放時段、授權書),請洽本校總務處陳小姐,聯絡電話:27828094分機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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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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