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114學年度得免遷戶籍申請就讀本校規定事項公告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10日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學生戶籍登記於本市汐止區橫科、福山、宜興及東勢4里得申請本校。
三、應以設籍本市之本市國小畢業生優先分發為原則。
四、國中階段學齡學生得免遷戶籍就讀本市所屬 國中之新生入學辦理期程,準用「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4條第2項規 定,前開地區學童家長得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至7月 4日(星期五止,逕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無法登入平臺者,持戶口名簿正本及國小應屆畢業證書逕至所屬學區國民中學辦理)。倘前揭新生入學人數達額滿標準,經本局公布為額滿學校後,則應請學生返回本市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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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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