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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國教署並無指導台灣模擬教育協會舉辦之「台灣經濟學奧林匹亞」相關競賽及挑戰營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按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 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 第5條規定:「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 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 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

二、國教署前已發函要求台灣模擬教育協會於相關網站、計畫書及獎狀等處,移除國教署擔任指導單位之標示,避免外界混淆。

三、師生、家長倘有遭訊息誤導而報名參該協會相關活動,可向協會主張退費, 如業者拒絕退費,可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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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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