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3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或其公告之學校、 機構或法人辦理之臺灣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申請旨揭獎勵計畫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3年8月1日至 114年7月31日間,先予敘明。

三、申請獎勵教師及學生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向學校提出申請,相關資料請於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交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14|

{{ $t('FEZ005') }}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