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有關比賽類別,依據文化部113620日文版字第

1133016496號函將「『閩南語』系類」修正為「『臺灣

台語』系類」、「『客家語』系類」修正為「『臺灣客

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修正為「『臺灣原

住民族語言』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未修改。

()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之演出

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參

賽團隊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

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新增觀賽規定,且為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明定觀眾配

合相關事項。

()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自11447日至418日間舉行,依

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

()詳情請參閱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7-19|

{{ $t('FEZ005') }}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