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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712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國中小組林小姐,電話:(02)7736-7449。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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