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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臺北市113學年度國中自主學習課程專業社群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 部)。 (二)辦理期程:113年8月至114年7月。 (三)實施方式 1、各校自主成立自主學習專業社群,成員可包括學校教 師、行政人員或校長,4人至12人為原則,聚焦學生學習,研發課堂教學策略等等為社群運作目標。 2、每社群於計畫執行期間,須至少辦理6次社群活動,自 主學習課程實施年級可為7、8、9年級任一年級或全年 級,課程內容可為領域課程或彈性學習課程。 3、各校社群教師須定期參與期初社群聯席會議及期末自 主學習課程成果發表會。 (四)申請與審查 1、每校以申請1團為原則,每團申請經費以8萬元為限, 倘學校有特殊需求,至多以申請2團為限,並請排列順 序,本局將依學校平衡性及年度經費審查。 2、有意願學校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將 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附件一及附件二)送至承 辦學校蘭雅國中教務處。 3、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以書 面審查方式進行。本局將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 前函知申請學校審查結果。 4、同一社群不得重複申請教育部國教署113學年度活化教 學與多元學習實施計畫或本局113學年度中小學專業學 習社群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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