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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113年全國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限複音口琴;自選曲

得使用半音階口琴。

()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

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

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

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演出中不得進出觀賽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二、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431日起辦

理。

()個人項目:自114315日起辦理。

()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1日至331

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

及賽程將於114115日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官

網。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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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02|

{{ $t('FEZ005') }}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