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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113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說明

{{ $t('FEZ001') }} 洪堇珮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113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說明

 

會考成績公布時間:11367(星期五)8:00

1.成績通知單通知方式:

(1)集體報名:由就讀國民中學轉發予集體報名考生。

(2)個別報名:由臺北考區試務會郵寄予個別報名考生。

 

2.網路查詢

(1)開放時間:11367(星期五)8:00614(星期五)17:00

(2)查詢網址: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網址:http://cap.rcpet.edu.tw)

 

3.補發申請、成績複查:詳見臺北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24頁。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6月12日(星期三)每日9:00~16:00。

三、受理單位:臺北考區試務會。 (副主委學校: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地址:10434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 電話:(02)2533-4017192124)

四、申請方式:若對考生成績有疑義,請檢附下列資料親自至臺北考區試務會辦理。

一)簡章附件11申請表(粗框內申請者免填)。

(二)申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等,驗畢歸還)。 (三)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四)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1個(尺寸約23cm×12cm);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新臺幣35元郵票,以便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五、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50元整(繳費方式僅限現場繳交)。

六、臺北考區試務會將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前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複查後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本複查結果通知書。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以1次為限。

二)申請者請以正楷填寫並簽名。

(三)請務必在所欲複查之考試科目欄內打「」。

(四)英語(閱讀)與英語(聽力)為1科2階段,僅申請任1階段複查者,仍以1科計費。 (五)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影印答案卡(卷),非選擇題(寫作測驗、數學非選擇題) 不得要求重新閱卷。

 

 

4.成績證明:詳見臺北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第25頁。

(1)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2)申請日期:112614(星期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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