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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健鼎關懷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基金會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1.針對就讀國中,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含一年級新生)

 2.  在校前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達90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

 

二、獎助方式:

1.獎助內容:學雜費(全額),參考書費(須由本基金會之審議委員會審核),每月生活補助費(須由本基金會之審議委員會審核)

2.學雜費費用補助須由學生實際繳費收據向本會請款,經查核後由本會匯款至學生帳戶 

3.獎助內容第二及第三項,依本基金會訪視報告,提報審議委員會決議金額

4.獎助內容第一及第二項之申請方式:每筆費用於繳費後,繳交郵寄單據之正本,以便後續匯款作業

5.第三項將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題共每月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之生活費補助。

 

三、檢核資料:

1.申請表(附件檔案)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影印本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清寒證明-家庭經濟狀況

5.導師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信函,並加蓋學校關防章

6.    學期成績單(包括學業及操行成績)

 

詳情請查閱附件,有意願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資料

校內截止日為113/6/20

基金會收件截止日為1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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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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