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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本市112學年度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及退休教師)換證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112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推動計 畫」辦理。

二、換證說明

(一)對象資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持有臺灣手語教學合 格證書之現職教師及退休教師。

(二)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4日(星期二)止,以郵戳 或親收日期為憑(送交至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地址:103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

(三)檢附資料(證件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 報名者本人於影本親筆簽名。)

1、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教師證影本。

4、現職教師在職證明、或退休證明。

5、切結書(計畫附件二)。

6、2吋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服務學校),1張黏貼報 名表、1張以迴紋針夾於報名表上。

7、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影本。

三、本案倘有任何疑義,可逕洽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呂芳慈組 長,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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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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