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1654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 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 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以表揚「112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 學校」;另3年內(112年、111年、110年)曾接受本獎項 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三、本計畫遴選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112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 各級學校,惟3年內(112年、111年、110年)曾接受本 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參與本次遴選。
(二)參與方式:請於113年6月3日(星期一)前函報並郵寄書面資料正本予本局,逾時不候。
(三)薦送資料:
1、薦送資料表頁數至多達30頁(含佐證資料),需寄送 核章正本1式2份。
2、學校品德教育推行概況簡報檔1份。
3、授權書1份,需寄送核章正本。
4、3分鐘之品德教育推動特色簡介影音檔1份,(檔案 類 型須為mp4)。
5、包含上開資料電子檔之光碟1份。
(四)為鼓勵學校致力推展品德教育,本計畫獲教育部表揚之 績優學校每校得敘獎記功1次1人、嘉獎2次4人(含校 長)、嘉獎1次4人;另本局將於各送審學校中擇優獎勵 2 至5校,每校得敘獎嘉獎2次1人、嘉獎1次4人(含校 長 )。
四、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 「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 (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 n=4DEB1751B213CAA3&sms=2B7F1AE4AC63A181)。
五、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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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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