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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修正發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 3點附件7、附件7之2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B號函辦理。

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本案電子檔 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 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 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電話:(02)7736-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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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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