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核獎對象:『設籍於本市』之國中、高中職之學生,將
評選200名其孝行確實堪為獎助學金事蹟者,頒與新臺幣
6,000元表揚。
二、受獎學生將於113年5月5日(星期日)晚上7時,於臺北小
巨蛋(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2號),接受頒獎表揚,並以電
視LIVE現場實況轉播,爰請受獎學生著簡單、莊重、樸素
衣服(勿穿著牛仔褲、短褲、露背裝、涼鞋),並親自到
場,未到者以棄權論處。表揚活動當天,請受獎學生自行
前往,不補助車資,下午3時於小巨蛋主場館B1西北入口完
成報到。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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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12-04-03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02|
{{ $t('FEZ005') }}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