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依據前揭要點規定,目前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各類專業人才培訓、發證及初階專業回饋人員之認證。
三、本局訂於112年度11月份增辦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 為確認各校教師需求,爰進行本案需求人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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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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