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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112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推動計畫」1份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臺灣手語辦理。

二、教育部於110年3月15日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於111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為增加本市臺灣手語課程教學品質,並強化臺灣手語之推廣, 本局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倘有任何疑義,可逕洽本局承辦人或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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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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