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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有關臺北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應試考生COVID-19篩檢 陽性及中重症考生申請應考服務一案,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 11230406491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生若有調整至第2類備用試場或醫療場所應試需求, 得依據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突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 務」一節,自112年5月16日起向本試務會(主委學校:臺 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一)集體報名考生若有調整至第2類備用試場應試需求者,須 於5月16日(二)起至5月19日(五)16:00止填寫「突 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毋須提供篩檢證 明),並由國中端每日填寫通報表單(https://forms. gle/4opopWBpqzv2jdQS9),完成資料上傳通報作業,並 函文本試務會(主委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二)學校於5月19日(五)11:00前完成前開通報表單上傳通報作業及函文本試務會之考生名單,將於5月19日下午 15:00開放考場前完成試場座位表調整。

(三)5月19日(五)11:00後,若有調整至第2類備用試場應 試需求者,請於考試當日填寫「突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 考服務申請表」,由國中端協助學生向考場試務中心提 出申請。

(四)集體報名考生若有醫療場所應試需求,請考生填寫「突 發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並由國中端函文 本試務會(主委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三、檢附「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降階考生及家長注意事項」,請轉知各考生及家長知 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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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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