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
轉知:112學年度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
一、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以下簡稱地方學校)。
二、申請對象:地方學校。
三、補助類型如下:
1、「登山體驗」活動:最高補助5萬元。
2、「優質課程」方案:最高補助12萬元。
3、「策略聯盟」方案:最高補助25萬元。
四、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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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685-06-13|
{{ $t('FEZ004') }}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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