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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112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

{{ $t('FEZ002') }} 總務處出納組|

112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5月2日止,納稅義務人可至金融機構、便利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長期約定轉帳、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網際網路轉帳及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行動支付APP掃瞄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稅;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南港分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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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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