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事務組|
一、依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人應於112年3月10日中午12時前將「場地使用申請書」及「切結書」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期不受理。
三、有關場地開放相關事項(含場地申請書、切結書及開放時段),請洽本校總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27828094分機1511。
四、抽籤時間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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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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