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111學年度第45屆畢業生「傑出市長獎」相關資訊公告
一、目的:選拔應屆畢業生在學期間表現傑出者,代表本校接受市長表揚,激勵學生榮譽感。
二、報名/推薦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4月27日(四)。
三、推薦資格:
(一)申請類別為前四項A、B、C、D類者,需獲得全市以上(含全市)獎狀之資格,並採計分方式
(參閱甄選實施要點附件一計分辦法),E、F類則以具體事蹟陳述方式呈現為原則。
(二)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各學期均未有曠課之紀錄,且無警告(含)以上之處份(已銷過者不在此限),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須檢附此項資料。
四、報名申請方式:
(一)推薦制:由相關老師(如導師、任課教師、社團或代表隊指導老師等)推薦擁有上列優良表現及行為事蹟之應屆畢業生
參加,由相關老師及該生導師連署簽名推薦之。
(二)自願申請制:由學生自願申請,但須由導師署名推薦之。
(三)上述推薦方式,均由被推薦人填妥申請表,提交各班導師初審計分後,將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如獎狀、獎盃、獎
牌、代表隊身份證明等)送交訓育組。
五、111學年度「表現傑出市長獎」甄選實施要點---詳如附件。
六、推薦申請表---詳如附件。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訓育組27828094#1310。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2-24|
{{ $t('FEZ005') }} 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