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一、推薦單位為本市各區公所(請村里長、一般民眾等踴躍向區公所推薦)、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
二、推薦單位將推薦書及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寄(送)達(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宗教禮俗科收(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電話02-2725-6239林小姐,附表及照片原始檔等檔案請寄送至EAMIL信箱bca-0723@gov.taipei。
三、檢附實施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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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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