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

轉知 :為行政院函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修正公告 。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9月1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84379號函辦 理。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 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 111年8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25835號公告修正,並自 公告日生效。

三、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 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9-07|

{{ $t('FEZ005') }} 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