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輔導組|
一、依據108年5月8日修正公布之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3項「......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辦理。
二、為提升家庭教育知能,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教師e學院】(http://ups.moe.edu.tw)於111年共有53門有關家庭教育範疇之線上學習課程,請鼓勵貴屬於前開網站報名選讀,取得4小時研習時數者將可獲本中心提供獎勵品1份,研習期程以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為限。
三、因應平臺轉換,【教師e學院】相關尚未修畢之課程及下載相關證明請於111年9月31日前完成,111年11月30日終止所有服務;課程內容同步置於新平臺【教育部磨課師】,並於111年9月1日上架。
四、若有教師e學院、教育部磨課師平臺登入相關問題,請逕洽該網站管理人員;服務異動詳細說明請詳【教師e學院】
(http://ups.moe.edu.tw)系統公告。
五、本中心配合市府教育局組織再造,自111年10月1日起變革為「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獎勵品領取時間、地點及樣式將於112年3月中旬公告於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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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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