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暑假轉入生申請登記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生轉學處理要點辦理。
二、招收年級及缺額:七升八年級招收3名轉學生。
三、公告日期
(一) 時間:預計114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二) 公告方式:臺北市誠正國民中學官方校網(https://www.ccjh.tp.edu.tw/ 「最新消息」)
四、受理轉入生申請登記時程
(一) 時間:114年8月11日(一) 至8月13日(三)上班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止。
(二) 地點:本校誠正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
(三) 注意事項:申請登記時,不需事先於原學校辦理轉出手續。
五、入學原則及轉入生申請登記資格:
(一)學生確因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遷移,並有居住事實且非寄居身分,具有證明文件者,得申請轉入本校就讀。
(二)凡申請轉入本校之學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設籍本校學區。
(三)若申請登記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其分發作業方式比照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中額滿國民中學相關分發方式辦理。
報 名 資 格 | 相關文件 |
設籍本校學區(南港區)者: ◆三重里、中南里、中研里、新富里、舊莊里、九如里 | 1.申請表 2.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3.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租賃證明(無則免附) |
六、轉入生申請登記時攜帶文件
1. 申請登記表。(申請表請下載下方附件)
2. 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歸還,若為新式戶口名簿,請攜帶甲式)。
3. 具有下列文件者,亦請攜帶:
(1)房屋所有權狀:權狀地址需與學生設籍地一致,其所有人須為學生之法定監護人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
(2)房屋租賃證明:連續居住6年以上同址座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七、學區內轉入生申請登記人數如超過招收名額,其分發作業方式比照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中額滿國民中學相關分發方式辦理。
八、經本校查核確認居住事實後依階段辦理,轉入生錄取名單於114年8月15日(五)中午12:00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請家長自行查閱。
九、錄取學生辦理轉入時間:114年8月19日(二)上午8:00-10:00。逾時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不得要求保留,所餘名額將依序遞補。
十、確定錄取學生辦理轉入注意事項:
1. 請在轉入前先至原學校辦理轉出,並取得本點第3項之各項文件。
2. 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學生本人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手續,經公開抽籤確認編入班級。
3. 檢附證件:(確定8/15(五)轉入登記錄取公告後才需要至原學校辦理轉出後再繳交)
(1) 2吋照片1張。
(2)已遷入本校學區戶籍之戶口名簿正本、影本。
(3)原就讀學校轉學證明書、學籍紀錄表、獎懲紀錄表、出缺勤紀錄表、公共服務紀錄表、學期成績證明書、健康紀錄卡。
十一、 教務處註冊組聯絡電話:(02)2782-8094轉1220或 Email: ccjh1220@ccj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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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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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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