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1月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 育臺灣手語師資,爰國教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本案計畫。
三、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 參訓,以薦派1人為原則,請有意願且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經服務學校完成核章,另至線上表 單填寫報名基本資料(https://forms.gle /P37w8KtGL4ZyzJuX9)。如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13年12月5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參附件實施計畫)送教務處,教務處將依來文,送交相關資料予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張秀文教師(信箱:2088@tmd.tp.edu. tw)彙整,辦理後續薦派事宜。
四、國立嘉義大學將於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錄取名單,並將 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 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 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1月至114年6月,實際 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 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 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六、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 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七、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 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 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 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請轉知教師於填 報前開報名表單時一併申請。
八、開班說明會訂於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時舉行, 以線上會議方式(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 MTID=m923743634b9b49158aae0a33c092c50d)辦理,請參 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承辦單位不另通知。若當日不克 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 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 /cset)供參。
九、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 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2431、2433及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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