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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相關公告

加強宣導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注意事項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85150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 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 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 會考,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 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 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 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19日辦理,112學年度國 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3年3月7日至9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 者,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25日北市教中字第11231112641號 函及112年12月29日北市教中字第1123113963號函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 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 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 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五、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 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 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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