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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相關公告

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注意事項一案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84987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 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 月對國中9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 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爰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 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112年5月20日、21日辦理,應屆畢 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應於112年3月9日至11日代為辦理集體報 名,國中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 依本局111年12月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1048921號函說明 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 定數量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 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 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 參閱。

五、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 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 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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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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