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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

教務處一般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一案

{{ $t('FEZ002') }} 教務處設備組|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63678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影視創作者權益,並協助師生建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正版內容之觀念,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師,於
課堂教學如有使用影視作品需求,應採用合法授權資源,並避免使用盜版、側錄、未授權上傳或來源不明之內容,
以防衍生著作權侵害情事。



{{ $t('FEZ003') }} 1785-12-14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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