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1674號函及「教育部辦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業務 114年度計畫」辦理。
二、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 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 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 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114年5月1日起 至 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 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四、有意申請的學校請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提 交申請表件,寄送至電子郵件:ar0757@gov.taipei,並確認收到回信。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07|
{{ $t('FEZ005') }}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