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獎助學金申請受理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 10月31日止。
申請資格:設籍南港區滿1年(含)以上之各組優秀學生(不以低收、中低收入戶為必要)。
申請手續及繳交文件:
1.申請表請掃QRcode下載或至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網站
(https://ngdo.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
2.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3.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申請人個人部分,勿省略記事)。
4.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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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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